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计如何?
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计如何?
高速公路服务区一般远离城市,产生的污水无法就近排放到市政污水处理系统,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,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。同时,服务区还消耗大量的生活用水、洗车用水、浇灌绿化用水、消防用水等,除生活用水水质指标要求严格,只能采用市政供水或自备水源外,其他用水均可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可进行循环利用,这样不仅可以彻底消除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的污染,同时节约大量新鲜用水量。在服务区建设以曝气生物流化床+人工湿地+消毒为核心工艺的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,处理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。
根据类似工程经验,确定设计进水水质如下:
CODCr≤250 mg/L,BOD5≤150 mg/L,氨氮≤30 mg/L,SS≤120 mg/L
设计出水水质建设单位要求,应达到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》(GB18920-2002)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,其主要指标如下:
BOD5≤20mg/L,氨氮≤20mg/L,总大肠菌群/(个/L) ≤3,溶解氧/(mg/L)≥1.0
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:本工程日处理污水水量为240m3/d,即10m3/h。
工艺简述:化粪池出水经过格栅处理去除大部分悬浮物,经沉砂池去除砂砾后,进入调节池,污水在调节池内调节水量、调匀水质,然后经提升泵提升至生物流化床,在曝气状态下,池内微生物通过好氧作用将水中大部分污染物质分解消化,将有机物降解为水和二氧化碳,使水质得到净化。流化床出水进入二沉池,在沉淀池中进行泥水分离,沉降下来的污泥一部分由污泥泵回流至生物流化床,一部分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池,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,浓缩后的污泥经储存后外运处理。二沉池出水进入人工湿地,进一步去除包括N、P、SS、有机物、病原体等污染物。出水可达到回用水标准,人工湿地出水进入回用水池贮存、消毒,可外排或回用。工艺流程为污水→格栅→沉砂池→调节池→生物流化床→二沉池→人工湿地→消毒→回用。